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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件时间轴:昆山宝马男被”反杀“案

导读

8月27日晚,江苏昆山一开宝马的男子刘某和骑电动车男子于某发生争执,刘某下车后对其一顿拳打脚踢,后又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于某,没想到长刀脱手被于某捡起,于某持刀还击将刘某砍伤,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纹身男行凶在先,数刀砍向电动车男,幸而躲过,否则早已非死即伤。之后,电动车男捡刀反砍,使纹身男丧失攻击能力,这个过程属于正当防卫无疑,如果刀被纹身男捡到,必然危害。有疑问的是,纹身男逃窜之后,电动车男还予以追砍,是否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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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轴

2018年8月29日

▍ 昆山反被杀男子确曾获见义勇为证书

昆山反被杀男子确曾获见义勇为证书
        事件介绍:8月29日,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了情况说明:刘海龙曾举报有人贩毒的线索,警方据此抓获毒贩。目前我省见义勇为奖励规定“并未明确犯罪前科人员不能申报见义勇为”,对其奖励是按规定执行。
        事件起底:2018年3月5日,昆山市陆家派出所接群众刘海龙、张某某举报有人在昆山贩卖毒品。掌握这一情况后,陆家派出所民警会同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展开侦查,为成功抓获贩毒嫌疑人。

2018年8月29日

▍ 社论:关注“反杀案”背后的涉黑因素

社论:关注“反杀案”背后的涉黑因素
        社论:一段宝马男被“反杀”视频事件引发了公众关于正当防卫的热烈讨论。“于欢案”之后,司法判决应该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的原则。
        除了条分缕析正当防卫的定性问题,更要关注背后浓浓的“涉黑”因素,不能就案子谈案子。从曝光的司法判决看,死者刘海龙劣迹斑斑前科累累,至少5次被捕,刑期累计达到9年半,涉及到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打碎过别人的鼻梁、刀刺过别人的胸腔。    原文链接

2018年8月30日

▍ 昆山案“反杀男”背负着家庭生活重担艰难前行

昆山案“反杀男”背负着家庭生活重担艰难前行
        导语:事发4天后,在“反杀男”于海明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舆论热议中,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更多信息也逐渐丰富起来
        事件介绍:为给罹患非霍奇金淋巴瘤的15岁儿子做手术,在众筹平台上发起的30万元筹款项目,经过732次捐款,最后筹得了4万余元。于海明正在背负着家庭生活的重担艰难前行。而此时的“宝马男”刘海龙,则时常会来到他开的“聚业典当”中,亲自照看生意。只不过,典当行无证无照,属非法经营。

2018年8月31日

▍ 被反杀司机遗体已完成尸检

被反杀司机遗体已完成尸检
        事件介绍:8月31日报道,当日下午,记者从昆山警方处了解到,8月27日晚,在与一名骑电动车男子发生的冲突中,被“反杀”的宝马车司机刘海龙的遗体已基本完成尸检。初步调查,被“反杀”的刘海龙并不像部分网友猜测,背后存在“强大的黑社会关系”。    视频链接

2018年9月1日

▍ “昆山反杀案”争议点解读

        事件介绍:9月1日,仅过了4天,随着昆山警方一篇非常详细的警方通报,人们对这起案件中所有的疑问被一一解答:“龙哥”醉酒驾车,强闯非机动车道!“龙哥”的行为是行凶!“龙哥”虽砍刀脱手但仍在侵害于海明!于海明杀人是正当防卫!“龙哥”不是黑社会!公安为什么撤销案件?    原文链接

2018年9月1日

▍ “反杀案”骑车男子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责

“反杀案”骑车男子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责
        事件介绍: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事件通报
        事件意义:这一次正义没有迟到!这一次“无限防卫权”终于回归了司法实践!此案应该成为正当防卫的参考标杆。公安机关认定“反杀者”于海明属正当防卫,并不是对于口水的屈从,也不是“舆论审判”,而是尊重案件真相。    视频链接

2018年8月27日

▍ 宝马男砍人不慎刀落反被杀

宝马男砍人不慎刀落反被杀

        事件介绍:8月28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开宝马车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在路口发生争执,“宝马男”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未想到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子持刀还击将“宝马男”杀害
        事件经过:事发27日晚,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未曾想宝马男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最终宝马车司机被骑车人砍杀身亡。

   视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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