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受审
17年5月31日,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人大常 委会原副主任王阳受贿、破坏选举一案,对被告人王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百万元,以破坏选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 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百万元;对王阳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用于破坏选举犯罪的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 审理查明:2006年底至2013年1月,被告人王阳先后利用担任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中共鞍山市委副书记、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市长及中共阜新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职务调整、当选人大代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 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91万余元。
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王阳为当选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采取给予人大代表财物的方式进行拉票,并利用担任中共阜新市委书记等职权和影响,直接或通过他人向人大代表打招呼等方式拉票,其拉票、贿选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阳身为国家工作人 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贿赂、打招呼等手段破坏选举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破坏选举 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王阳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全部退赃,依法可对其从轻处 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59岁的王阳是“十八大”以来辽宁落马的第二位省部级官员,上一只虎还要追溯至2014年7月24日,中央纪委宣布时任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被查。但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召开前一天,3月4日上午,曾任辽宁省委书记的王珉也被掀翻马下。
据《辽宁日报》报道,1月30日上午,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在辽宁人民会堂闭幕,王阳作为闭幕大会的执行主席之一出席,这是其落马前最后一次见诸媒体报道。
公开简历显示,王阳生于陕西合阳,18岁时成为辽宁省大洼县榆树农场知青,1979年进入辽宁大学哲学专业学习,毕业后在鞍山市干部进修学院任教。
回顾其仕途,王阳足迹起于“钢都”鞍山,始终未出辽宁。1984年1月,他从鞍山市委办公厅综合处干事起步,长期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担任秘书 工作。20年间,王阳在鞍山曾担任市委办公厅秘书、市政府信息办公室主任、市冶金工业局党委副书记、市政府政研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旧堡区委书 记、千山区委书记等。1999年3月-2003年4月,王阳升任鞍山市委秘书长,跻身副局级,这也是其32年仕途生涯里担任时间最长的职务。2003年4 月,王阳有进一小步,任市委副书记。
2004年8月,王阳离开鞍山,调至省会沈阳,担任正厅局级的省委副秘书长,其后还兼任省委政研室主任。三年半后,王阳调至“煤都”抚顺任代理 市长,并于一年后转正,开始主政一方。2010年8月,他再次调回鞍山,担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11年1月正式担任鞍山市长。
2012年2月,铁岭原市委书记李文科被免职,引发辽宁政坛连锁反应:时任阜新市委书记的潘利国补缺铁岭市委书记,王阳则接班潘利国,由鞍山市市长调任阜新市委书记。仅仅一年后,2013年1月,王阳即出人意料的当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为一名副省级高官。
尽管职务变动极其频繁,但鞍山一直是王阳的仕途重地。而近两年来,鞍山官场一直波澜不断:2015年8月,鞍山市委原书记、时任吉林省副省长的 谷春立落马;9月,曾任鞍山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的韩文彬涉嫌违纪被辽宁省纪委立案审查;12月,抚顺市检察院又对鞍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冰涉嫌受 贿犯罪批捕,而在此前的2014年8月,曾任鞍山市中级法院院长的宋景春就已落马;同在2015年12月,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国峰也因 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底开始的中央第九轮巡视,除对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展开专项巡视外,同时还对辽宁、安徽、 山东、湖南等四个省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回头看”。中央巡视组对辽宁省的上一轮是在2014年3月30日至5月25日,当时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领导干 部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反映突出,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违规公务用车、多占住房、公款高消费娱乐等问题仍多有反映,党政机关办协会、企 业截留行政权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问题仍较为普遍,“小金库”没有认真清理,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经济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 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选任干部沟通酝酿不够充分,干部任用领导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风较为突出,干部调整频繁,超职数配备,干部档案记载不 实问题严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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