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官方微博@婺源发布 9月20日消息,9月15日上午8时许,婺源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婺源县紫阳镇梅林村委会石源小学教师江某涉嫌猥亵学生。接警后,婺源县公安局立即开展现场勘验、走访调查,并于当天将犯罪嫌疑人江某抓获。9月16日0时许,江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被羁押在婺源县看守所。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经查,犯罪嫌疑人江某,男,1951年9月出生,婺源县紫阳镇梅林村人,1968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梅林中心小学、梅林一都小学、梅林中学、梅林善坑小学任教,2011年10月退休。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被返聘至梅林善坑小学代课,2013年10月起被返聘至梅林石源小学代课。事情发生后,婺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公安局、教体局、紫阳镇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调查组。调查组立即开展工作,很快查明了案件事实,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做好被害学生家长的情绪安抚和被害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并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目前,江某已被教育部门清退,石源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暂由婺源县梅林中心小学一副校长负责,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原题为《婺源一小学教师涉嫌猥亵学生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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