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司法权威的代表,其威严不可侵犯。但是,永安一女子竟发短信恐吓执行法官,被司法拘留5日。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一起去看看。2017年8月,邓某因与吴某英的追偿权纠纷诉至永安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处吴某英应偿还邓某代偿款项2.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吴某英迟迟不肯履行还款义务,永安法院执行法官在承办其案件后,多次与其沟通,但其仍未履行,遂将吴某英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冻结其银行账户。9月21日,吴某英因不满永安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的法律行为,遂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言语威胁恐吓该院执行法官。信息内容这话说得过重了啊...法治社会下应该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才对呀!没错。威胁恐吓执行法官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哟!执行法官收到对方的威胁短信后,立刻向该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反映,委员会在第一时间安排院领导带队到通讯公司核实,经比对确定发短信的正是吴某英。随后,该院将被执行人吴某英传唤到院,对其进行释法教育,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吴某英言语威胁恐吓执行法官的行为作出司法拘留5日的处罚。被拘留后,吴某英深表悔意,向法院出具了悔过书,并表示认识到威胁司法人员是违法行为,将以此为教训反省自己,并将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目前,该案件已执结完毕。悔过书
司法拘留
这还不算完呢,同样是今年9月,永安一男子因暴力妨碍法院干警送达,被拘留7日。
事件回顾9月17日,永安法院上门送达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应诉材料,但送达干警出示工作证表明身份后,案件当事人倪某突然情绪激动,一边高喊“我不离婚”、一边拿斧头威胁送达干警。该院送达干警当即拨打110报警,迅速出警的民警将倪某带回永安市燕北派出所。在派出所内,倪某仍不思悔改,拒不承认威胁送达干警的事实,还当场将法院的应诉材料撕毁,扔进垃圾箱。永安市公安局在详细调查倪某暴力妨碍法院送达经过后,对倪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决定,并收缴作案工具斧头一把。男子将应诉材料撕毁、扔进垃圾箱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