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近年来,台湾的性侵事件防不胜防,有网友在上月23日针对性侵、酒驾及幼童伤害,拟增设“鞭刑制度”,并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提案,目前已有5000人附议通过,相关机构须在明年1月3日前响应。
提案者认为,性侵犯对于被害者有极大的身心伤害,且再犯率极高,若增加鞭刑惩罚,不但可吓阻其再犯之可能,对于未犯之可能犯及预备犯也有吓阻作用。随即还提出,对性侵犯除现行刑责外,应再追加鞭刑之惩罚。
赞同提案的网友乐见其成:“对于提出的恶行,需要对应相当的严惩制度,仍可希望制度再更严厉,以达到约束的效果。”“性侵犯至少要鞭刑一百下才可以!”“规定是要保护好人不是坏人!跟坏人讲人权等同践踏被害人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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