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灵寿县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灵寿发布”消息,2018年1月22日中午1时许,河北灵寿县青同镇韩朱乐村一民办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初步确定为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误将亚硝酸盐当做食盐使用导致。当日中午在食堂就餐的幼儿为90余名,部分幼儿出现呕吐症状。目前,全部幼儿均已送当地县级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症状明显患儿13名,均无生命危险。
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到医院开展现场办公,协调指导检查治疗工作,县医院、中医院调集了精干力量全力进行检查治疗。卫生、文教、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当地乡镇已就相关情况展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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