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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少女被害案开庭:家属放弃赔偿,要求追究“嫖客”刑责

导读

19日,神木少女被害案在神木法院开庭审理。张露家属代理律师称,庭审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不好,家属决定放弃民事赔偿请求,要求严惩凶手,并追究涉案嫖娼人员刑责。

北青深一度微信公众号消息,去年9月,15岁的陕西神木女孩张露(化名)被6名未成年人逼迫卖淫后,遭殴打致死。本月19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神木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根据起诉书内容,在张露遇害后,几名被告人还曾逼迫过另外一名未成年人卖淫。起诉书中称,几名被告人迫使他人卖淫,又滥杀无辜,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露家属的代理律师称,庭审中,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认罪态度不好,张露的家属决定放弃民事赔偿请求,要求严惩凶手,并追究涉案嫖娼人员韩某某的刑事责任。

案发后又逼另一女孩卖淫

据神木市人民政府官网通报,2018年11月19日,神木市警方侦破一起故意杀人案,一名初中女生遇害,六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到案(均属未成年人)。

北青深一度此前报道,15岁的神木女孩张露离家未归,两个月后她的尸体被发现。随后传出消息,张露被6名未成年人要求卖淫后,遭殴打致死,并被肢解掩埋。

据张露的家人透露,今年9月19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神木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第一被告人17岁的杨某称,当初她加张露QQ好友,是介绍其去卖淫。几名被告人称,初中辍学后,他们在饭店或理发店打工,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想以此从中牟利。

起诉书还提到,在张露被害后,2018年10月14日,被告人杨某、贺某、白某某商量好后,又以逛街为由将14岁的李姓少女骗至某河堤处,迫使她卖淫。

庭审中,杨某辩解,案发时自己并不是想剥夺张露的生命。她的辩护律师称,杨某涉及的罪名应为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

公诉人则反问,为何对被害人进行长时间的暴力殴打,这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结果。

庭审中,涉及案情细节时,张露的母亲情绪激动,几次想冲过警戒线,被法警制止。

张露家属的代理律师北京慧策律师事务所张一千表示,庭审中,几名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认罪悔罪态度不好,张露家属决定放弃民事赔偿请求,要求严惩凶手。

要求追究“嫖客”刑责

张露家属的另一诉求,是要求追究涉案嫖娼人员韩某某的刑事责任。

起诉书指控,2018年9月23日,被告人杨某、白某某、贺某迫使被害人张露在神木市金鹏商务宾馆卖淫,事后嫖娼男子称杨某骗了他,拒绝给付剩余嫖资。

当日17时许,多名被告人将张露带到他们暂住的民房中,轮流用皮带、拳脚、砖头对其进行长达数小时的殴打,用烟头烫,将其踢倒,致其头部数次撞击在暖气片上。

殴打持续至22时许,几人分别在现场的客厅和卧室睡觉,期间又因张露哭泣爬动,其中二人又用皮带、拖鞋对其进行殴打,后张某某、乔某某将张露抬至客厅沙发上。

次日早上,被害人死亡,五人在神木镇东山顶荒地上挖好土坑准备将其埋掉,后因害怕白天运尸体被人发现,便用被子、跳绳将尸体捆绑,抬至卧室地板上,之后五人离开。

当晚几人回到住处,将张露的尸体肢解后捆绑好,装进两个蛇皮袋内,抬到几十米远的坡路南侧砖墙角内掩埋。

经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张露系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使颅内出血致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

被害人张露的父亲认为,嫖娼人员韩某某应该被列为强迫卖淫的共犯,“是他叫几名嫌犯给他到学校周边物色对象,事后发生矛盾纠纷,导致我女儿活活被打死的。现在对他的处罚太轻了。”

此前,神木市万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2018年12月,万镇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曾收到神木市公安局下发的终止侦查告知书,内容为韩某某涉嫌强奸案,但经调查不构成犯罪,决定终止侦查。

该工作人员称,韩某某曾在神木市万镇镇人民政府工作过,但并非公职人员,而是临时工,“只是协管员”。韩某某2019年春季已离职。据了解,案发后,韩某某被当地警方治安处罚拘留15天,罚款5000元。

(原题为《神木少女被害案开庭:家属放弃民事赔偿请求,希望重判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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