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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东兴化工爆燃致4死36伤,系氯乙烯泄漏遇明火引发

导读

东兴化工公司总经理杨四东、总经理助理兼生产指挥中心主任杨师有等5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及管理责任,建议乌兰察布市公安部门根据管辖权限进行立案侦查。

北京头条客户端11月7日消息,2019年4月24日,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旗下营工业园区的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燃爆,造成4人死亡、36人受伤。11月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内蒙古应急管理厅获悉,东兴化工公司“4·24”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发布,经查,爆炸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事故发生当晚,当地风力达到7级,由于强大的风力,以及未按照规定进行全面检修,操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气柜卡顿,仍然按照常规操作方式调大压缩机回流,进入气柜的气量加大,加之调大过快,氯乙烯冲破环形水封泄漏,向低洼处扩散,遇火源发生燃爆。

4月24日2时34分,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氯乙烯气柜泄漏扩散至电石冷却车间,遇火源发生燃爆,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33人轻伤,截至2019年8月20日,直接经济损失4154万元。目前,所有受伤人员均已出院。

11月6日,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公布。调查报告显示,事发当日24日2时34分4秒,电石车间的电石冷却库出现火光。经询问,起爆点在正北偏南一点,在电石车间的路边,与视频显示出现火光的地点基本吻合。调查报告认定起爆地点在电石冷却库。事故发生时,电石车间在正常生产,冷却库房堆放着大量刚出炉需要冷却的火红电石坨,温度达1000℃以上,远超过氯乙烯引燃温度。

燃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事故发生当晚,当地风力达到7级,由于事故现场无气象监测资料,受地形影响,狭管效应可能导致事故现场产生8级以上大风,由于强大的风力,以及未按照规定内容进行全面检修,事发前氯乙烯气柜卡顿、倾斜,开始泄漏,压缩机入口压力降低,操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气柜卡顿,仍然按照常规操作方式调大压缩机回流,进入气柜的气量加大,加之调大过快,氯乙烯冲破环形水封泄漏,向低洼处扩散,遇火源发生燃爆。

在事故的间接原因方面,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风险辨识防控能力不足,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此外,设计层面也有隐患。天辰工程公司未严格执行规定,将氯乙烯气柜、氯乙烯球罐布置在厂区地面标高较高位置,高于转化、精馏、压缩电石冷却等场所地面标高3-8米,其中高于电石冷却厂房地面标高8米。氯乙烯气柜一旦发生泄漏,氯乙烯将向低洼地势蔓延,波及整个生产区域,产生严重安全隐患。

经调查认定, “4·24”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组提出对20余名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其中,东兴化工公司总经理杨四东、总经理助理兼生产指挥中心主任杨师有等5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及管理责任,建议乌兰察布市公安部门根据管辖权限进行立案侦查;东兴化工公司董事长赵永生、安全环保部部长李志福等9人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建议依照党纪给予赵永生警告处分。

此外,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郭全胜、危化科科长杨继芳等6人建议给予记过处分、警告处分;建议乌兰察布市对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韩越飞予以通报批评;建议内蒙古纪委监委对卓资县委书记王晓军、县长李英进行诫勉谈话。

调查组还建议对东兴化工公司、国信安科技术公司等3家事故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原题为《致4死36伤 内蒙古东兴化工燃爆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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