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购房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选房,人才商品房实现各类人才全覆盖……
11月7日上午,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发布会获悉,当天,《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并将于2020年1月1日施行。这是南京在全国率先为人才购房出台文件,开辟优先通道。
《办法》中商品住房供应对象共有七类:
一是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
二是 在南京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
三是 在南京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
四是在南京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五是在南京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六是在南京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
这六类人才须同时具备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七是经南京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此次人才商品房实现了各类人才全覆盖,学历型、技能型、管理型、经验型人才均在列,海内外人才全部囊括,重点企业、教育、医疗领域人才全涉及。另外,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首次纳入政策范围。
“企业分布范围广,要让人才住房更加便捷,光靠政府建不够,所有对市场供应的开发商建设楼盘,都可以是人才安居住房选择的商品房。”针对《办法》的相关内容,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郭宏定如是解释。
根据《办法》的规定,南京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可作为供应房源,采取整体筹集和按比例筹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市商品房全覆盖。对人才关注度较高的商品房项目,可采取整体筹集、集中供应的方式。其他商品房项目按比例筹集,最高可达该批次项目申请上市销售量的30%。
不管是不是需要摇号的楼盘,均实行人才购房最优先,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组织选房。
需要摇号的项目,根据该批次申请上市销售量的20%-30%,确定人才入围名单。未入围的人才不纳入本批次人才选房,该部分人才可报名参加其他购房人摇号或轮候下一期开盘房源,也可在《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内选择其他商品住房。
在具体操作上,人才凭《人才购房证明》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相关开发企业按照摇号或者抽签的方式确定人才选房顺序,确定人才入围名单。入围的人才选房时享受优先权,打个比方某楼盘销售100套房源,有30名人才申请该楼盘,那么就由这30名人才优先选购,其余70套房源由其他购房人再依次选购。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规定,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购房服务,且仅限购买1套住房,所购住房5内不得转让。
另据澎湃新闻从发布会获悉,2020年1月1日起,在“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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