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山东考生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等7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8月19日,临沂市罗庄区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被犯罪嫌疑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实施电信诈骗骗走9900元。案发后,徐玉玉与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回家途中心脏骤停,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公安机关大力侦查,8月底,7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发生后,临沂市检察机关迅速成立由两级院分管领导、侦查监督、公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的介入侦查专办小组,多次提前介入侦查,沟通案情,查阅案卷,并就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收集工作与公安侦查人员交流,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做好充分准备。
9月25日,陈文辉等7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受理案件后,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迅速组织专案组人员通过阅卷、讯问,依法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进行审查。经审查,2016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租住房屋,购买手机、手机卡、无线网卡等工具,从犯罪嫌疑人杜天禹手中购买五万余条山东省2016年高考考生信息,雇佣郑贤聪、黄进春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名义对高考录取学生实施电话诈骗。其间,郑金锋又与陈文辉商议,由郑金锋负责提取诈骗所得赃款。在得到“得逞后抽成10%好处费”的约定后,郑金锋联系陈福地,由陈福地向郑金锋提供多张用于实施诈骗的银行卡。8月19日16时许,郑贤聪拨打徐玉玉电话,骗取其银行存款9900元。得手后,陈文辉随即让郑金锋在福建省泉州市取款,郑金锋随后又指挥熊超将9900元提取。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文辉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郑贤聪、黄进春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涉嫌诈骗罪;郑金锋、熊超、陈福地明知他人从事诈骗活动,仍为其提供银行卡、提取赃款,均涉嫌诈骗罪;杜天禹非法出卖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对上述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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