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吉林金哲宏案再审终获改判
吉林市
2018年11月30日
导语:入狱23年后,50岁的金哲宏终于获得了清白之身。事件介绍:11月3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再审宣判:认定金哲宏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金哲宏无罪。
事件历程:1995年9月29日,被害人尸体在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火车道附近被发现;1996年11月9日吉林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金哲宏死缓,97、98、2000年分别再判死缓,2014年该案复查,2018年11月30日,吉林高院再审宣判金哲宏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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