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富锦,男,江苏省江阴市人,原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闵行支行行长(正处级),涉嫌贪污犯罪,于1996年3月13日携妻出逃美国。1997年10月18日,国际刑警组织向犯罪嫌疑人陈富锦发出“国际红色通缉令”。
陈富锦是上海“天网”行动的重点追逃对象之一。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有力指导和协调下,在上海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坚强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及案件承办单位坚持不懈、通力合作、全面出击,陈富锦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慑下最终选择了回国投案。
天网恢恢,虽远必追。上海市委对追逃追赃工作高度重视,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陈富锦的归案再次证明,逃往海外寻找“避罪天堂”的人,只有尽早回国主动投案才是明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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