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如何取得武汉户口?武汉推出改革新举措,对外来人员各项指标用分数量化,总分达标后就可办理武汉户口。品德高尚者可加分,而有失信等不良记录者则会被减分。
10月1日起,《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昨日,武汉市公安局联合武汉市发改委、人社局、房地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积分入户细则。
不良信用记录减分
武汉市发改委介绍,积分整体框架可概括为“4+11+4”。即4个资格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11项加分指标:合法稳定住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居住证、年龄、文化程度、技术职称、纳税、创新创业、表彰奖励、参加公益服务。
4项减分指标:不良信用记录、行政拘留记录、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和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入户作为新增的入户渠道,是现行入户政策的兜底举措。非本市户籍人员,在不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人才引进、购买商品房、兴办私营企业等现行入户政策的情况下,通过积分指标体系获得相应分值,在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后,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积分入户适用于武汉市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不同的区入户分值、指标数量也会有所不同,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等新城区积分入户门槛相应低于7个中心城区,鼓励新入户市民到新城区创业就业。
门槛低于其他城市
据了解,武汉积分入户申请门槛低于其他城市。相比目前实行积分入户政策的其他城市,将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资格条件(北京7年、广州4年、南京2年),武汉市对缴纳社保年限无要求,只要参加武汉市社会保险即符合申请条件。
失信行为将惩罚严厉。将个人征信情况纳入积分体系,对在武汉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收录有“失信黑名单”记录的,予以较大权重的减分。对提供虚假或者伪造证明材料的,5年内不予受理其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
此外,积分入户条件将突出道德文明建设导向作用,设置荣誉表彰指标和公益服务指标,对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行为予以加分鼓励。
武汉积分入户政策将不断地探索和完善。这次出台的积分入户办法将试行两年,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办法进行修订,使政策更加科学可行。
10月集中受理积分入户申请
武汉市公安局介绍,公安部门全力打造积分入户“网上办”流程。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平台自动比对年龄、居住证、参加社保和自有产权房屋信息,自助上传积分申请材料,系统实时短信提示申请人积分审核进度。达到入户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只需最后到区政务中心窗口领取准迁证即可,全市首批18个受理窗口也完成准备工作。
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积分入户集中申请受理期。符合条件的群众可网上申请,也可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11月中旬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积分认定标准,给出审核意见和积分,11月下旬按照积分高低公示拟入户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通过人员即可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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