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电 ,“东营新婚女子被劫杀案”21日宣判,被告人李金朋被判死刑,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对被告人李金朋犯抢劫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公开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金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金朋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李金朋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6年11月27日晚上9点半,东营市一名新婚女子在晚上下班后与家人失去联系,一同失踪的还有她曾驾驶的白色奥迪车。12月3日下午4时许,失踪女孩遗体在河北省黄骅市与海兴县交界的河堤内被发现。
2016年11月30日,犯罪嫌疑人李金朋被抓获归案。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发布警情通报,此失联事件是一起抢劫杀人案。同年12月2日,沧州警方通报称:沧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信息侦查大队在摸排过程中,于沧州市区彩虹桥附近一小区内发现更换牌照的被抢车辆。据悉,车辆被找到时,悬挂北京牌照。
2017年1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金朋因涉嫌抢劫罪、盗窃罪,经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批准,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逮捕。同年3月2日,东营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金朋涉嫌抢劫罪、盗窃罪,向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7月31日,东营市检察院以李金朋涉嫌抢劫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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