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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件盘点:2018年海口大事件

导读

2018年海口大事记:商场店庆发布“征集女员工裸奔”广告;村民捕杀野生动物罚五倍;越野车故意倒车后猛踩油门撞飞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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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列表

▍ 1.越野车故意倒车后猛踩油门撞飞两人

越野车故意倒车后猛踩油门撞飞两人
 海口     2018年9月9日  

        事件简介:9月9日凌晨4时许,海口市椰林路与南宝路路口处发生一起残忍的故意伤害案件,因斑马线礼让行人起纷争,一辆越野车猛加油门,将两名男子撞飞
        事件经过:当时有4名男子正在斑马线上准备过马路,一辆白色越野车疾驰而至,眼看就要撞上行人,车子急刹停住。此时,这4名男子上前敲窗示意司机下车理论,结果越野车缓缓倒车开出四五米后,突然加大油门向这4人冲去,两人当场被撞飞。
        这简直就是故意杀人! 视频链接

▍ 2.商场店庆发布“征集女员工裸奔”广告

商场店庆发布“征集女员工裸奔”广告
 海口     2018年11月19日  

        你是否被这些图片或相关视频刷屏?
        事件介绍:11月19日早上,陆续有网友在朋友圈晒出海南一商场打出“友谊商场12周年店庆”、微信阅读量达到88万,10名商场女员工裸奔”横幅照片及视频…随后海南友谊商业广场正式发出公告,宣布立刻停止相关活动并对相关策划人员进行停职处理。

▍ 3.村民捕杀野生动物罚五倍

 海口     2018年3月9日  

        事件简介:3月9日17时许,保亭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上级指令,有人通过新浪微博举报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森林公安局很快就锁定涉案人员,当晚就将涉案人员卢某涵带回县森林公安局进行询问。
        事件介绍:经查,非法猎捕嫌疑人卢某涵,男,27岁,保亭县新政镇毛朋村委会什迁村人,2014年至2018年1月期间,卢某涵在居住地后山用“老鼠夹”分三次猎捕到两只“松鼠”、三只“臭鼠”、一只花面狸和一只“小松鼠”,使用“地笼”抓获1只眼斑水龟共八只野生动物,卢某涵每次捕获动物后拍照留念并发至微信朋友圈,并将捕获的野生动物烹饪煮食,与家里人共同食用。经初步鉴定,卢某涵非法捕获的这8只野生动物中无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
        事件经果:保亭县森林公安局联合保亭县林业局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卢某涵处以猎获野生动物价值五倍的罚款,并责令其停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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