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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件专题:拦路打老师案

导读

2018年7月,被告人常仁尧驾驶自己的黑色越野车与同村的潘某某外出钓鱼,遇见骑电动车经过的张某某(系常仁尧初二时的班主任,现任某中学老师)。常仁尧回想起上学时所受体罚,心生恼怒,将手机交给随行的潘某某录制视频。之后,常仁尧拦下张某某,对其辱骂、指责,扇其耳光,又朝其脸部猛击一拳,并将其电动车踏翻在地,朝其胸部、腹部击打两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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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轴

2019年7月10日

▍ 拦路打老师案

拦路打老师案
        案情简介:2018年7月,常仁尧驾车外出时,遇见曾担任过其初二班主任的张某骑电动车经过。常仁尧想起上学时因违反纪律曾被张某体罚,心生恼怒,遂拦下张某,予以呵斥、辱骂,并连扇四个耳光,朝张某面部猛击一拳,又先后朝张某胸、腹部击打两拳,并将张某的电动车踹翻,引起围观。事后,常仁尧将其要求同伴在一旁录制的视频发给初中同学观看、炫耀,造成该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引发舆论广泛关注。2019年7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审维持原判。
        事件评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尊师重教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全社会应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郁氛围。本案中的行为人偶遇自己二十年前老师,以对老师当年的教育方式不满为借口,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对被害人进行随意辱骂、殴打,录制视频并通过网络予以广泛散布,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9年7月10日

▍ “拦路打老师案”一审宣判

“拦路打老师案”一审宣判
        事件介绍:7月10日,备受关注的“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宣判,河南省栾川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常仁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
        事件说法:栾川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老师张某某,并同步录制视频进行传播,引发现场多人围观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2019年6月12日

▍ 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择期宣判

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择期宣判
        事件简介:6月12日,河南栾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常仁尧寻衅滋事一案。在辩论环节,公诉机关表示,常仁尧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建议在1年6个月到3年之间进行量刑
        事件回顾:2018年7月,被告人常仁尧驾驶自己的黑色越野车与同村的潘某某外出钓鱼,遇见骑电动车经过的张某某(系常仁尧初二时的班主任,现任某中学老师)。常仁尧回想起上学时所受体罚,心生恼怒,将手机交给随行的潘某某录制视频。之后,常仁尧拦下张某某,对其辱骂、指责,扇其耳光,又朝其脸部猛击一拳,并将其电动车踏翻在地,朝其胸部、腹部击打两拳。

老师可以选择是否原谅学生,其态度可以成为法院最后量刑考虑的因素,但老师是否选择原谅是他的权利,不能强制,原谅学生,显示老师的胸怀与奉献,不原谅学生,也可以理解并应得到尊重!


2018年12月20日

▍ “20年后拦路扇老师”男子被抓

“20年后拦路扇老师”男子被抓
        事件介绍:12月20日,浙江杭州。“20年后拦路扇老师”的河南男子被抓。此前男子一直在杭州打工,今日其准备回河南洛阳,被杭州东站民警布控抓获。

2018年12月19日

▍ 以耳光报答当年老师

以耳光报答当年老师
        摘要:12月19日消息,近日,一段“以耳光报答当年老师”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据证实,被打的老师表示当天被殴打谩骂了20多分钟,因为觉得不光彩,所以没报警。
        事件经过:河南栾川,在车水马龙的街头,常骁拦住了一辆黑色的电动车,走近问对方:“还记不记得我?”话音未落,常骁便对着骑车男子的脸部,抡臂怒扇对方耳光。之后,他又绕到电瓶车左侧,数次质问男子,“以前咋削我,还记得不记得?”期间,又扇了对方多记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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