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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低龄未成年人刑责范围调整
▍ 2.失踪少女为父子生三孩终审
▍ 3.四川高空抛物入刑首案
▍ 4.最高法指令再审百香果女孩案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调卷审查的杨光毅强奸一案,其间被害人母亲提出申诉。最高法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案情回顾:2018年10月4日,广西钦州灵山县10岁女童丽丽,在自家地里摘百香果后出门售卖,回家途中遭同村29岁村民杨光毅持刀捅伤眼睛及颈部后再强奸,最后抛尸荒野。
案件历史:2020年3月25日,广西高院二审对杨光毅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二审法院认为,杨光毅父亲规劝陪同杨光毅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诉犯罪事实,属自首。
如果知道自己的生命只有10年,如果知道将会以如此惨绝人寰的方式死去,那位10岁的“百香果女孩”,应该不会愿意来到这罪恶的人世。 人渣多活一天,都是在亵渎空气。
▍ 5.温州“家长杀害女儿同学”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 6.“百香果女孩案”被告改判死刑
▍ 7.张玉环提出国家赔偿2234余万
▍ 8.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 9.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假口罩一审获刑15年
事件介绍:6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李东销售假口罩一案作出判决:李东等三被告销售伪劣产品罪成立,判处李东有期徒刑15年,同案犯李俞章、罗涵毅亦被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三被告均表示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
事件详情:根据指控,2020年1月21日至1月26日,李东伙同李俞章、罗涵毅从山东高密购进标注有“3M”“9001”“9001V”“9002V”等字样的口罩50余万只,并销售至北京市朝阳区等地和外省市药店或个人,销售金额共计400余万元。后经3M公司及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核实鉴定,这批口罩为假冒3M品牌口罩,且过滤效率数据不符合KN90标准要求。
▍ 10.28年前南京女大学生命案告破
▍ 11.大连十岁女童被害案宣判
▍ 12.房山“因琐事杀人灭门”案犯被执行死刑
▍ 13.朴槿惠好友崔顺实干政案终审获刑18年
▍ 14.茂名女孩两度被性侵致孕案一审宣判
事件介绍:广东茂名信宜市12岁智障少女小文被性侵,且一年内两度被发现怀孕,此事去年被媒体报道后曾引起关注。3月27日,茂名中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赖月龙、谢授应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事件相关:赖月龙50多岁,是小文第一次被性侵致孕的被告人,他在小文所在社区附近做玉米加工的小生意,店铺与小文的学校距离较近,中间隔了一条河和一条公路;54岁的谢授应和小文是同村人,是小文第二次被性侵致孕的被告人,两家的距离很近,中间仅隔了一两栋房子。
12岁,智障女孩,遭性侵,二次怀孕……这样的细节组合在一起,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会感到痛心。
▍ 15.驾车超速别车泼咖啡案一审
▍ 16.“谭母案”凶手被重判6年
事件简介:9月19日,湖南省叙永县法院宣判:被告人马明弘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赔偿谭家920048.88元。
案情回顾:马明弘在2018年12月31日晚上喝了两场酒之后,醉酒驾车撞人后逃逸,致一死两伤(死者为明星谭松韵的母亲),甚至还有弃车、拒不赔偿、拒不悔罪,被判处了一个从重的6年刑期是罪有应得。
案件之外:本案的庭审长达9个小时,网络直播达到了千万级流量,这种司法阳光化的进步却被一些自媒体故意带的节奏、做了歪曲。比如,有的将案件概括成“现在被告的监控、行车记录仪、毒检物证都没了,整个证据链统一销毁”。有的无端造谣:审判长讽刺谭松韵说“你反正除了长得好看,也没什么其他作用”。有人根据被告人在法庭上不端正坐姿的截屏,就脑补出“整个法庭,已经被我爹操纵”,用被告人父亲是县文联原副主席的身份大作文章。
谭松韵的粉丝团,围观网友,以及自媒体也应该懂得自己的本分,要做合格的法治社会的公民:严肃围观,拒绝起哄。
▍ 17.庆阳女孩遭猥亵后自杀案二审
▍ 18.杀人犯纸面服刑15年
导读:9月3日报道,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却连一天监狱都没进过,并先后入党、当选村主任,甚至当选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关部门对该案进行纠正,这名罪犯才为当年的行为付出代价。
事件历史:1992年5月12日20时许,因发生口角,未满18周岁的巴图孟和捅了白永春3刀。巴图孟和将其送医后,前往派出所自首。白永春因心脏破裂导致的大出血而死亡。法院判决被告人巴图孟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此后发生的事情,却让这起本不复杂的案件偏离正轨。“巴图孟和一天牢也没坐过!”
对于失去儿子的母亲韩杰而言,事情远未画上句号。韩杰是一位苦命的母亲。在小儿子白永春出事不久,她的婚姻破裂。此后没几年,一直与她一起为白永春讨要公道的大儿子,也因病去世。 “快30年了,我啥都没干,就要为小儿子讨公道。”
▍ 19.台湾间谍施正屏被判4年
事件介绍:11月24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法院对施正屏间谍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施正屏犯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
人物历史:1960年出生的施正屏早年在美国留学,曾在台北驻美国文化代表处任职,2005年,他担任台“国安局”掩护机构欧亚基金会“两岸农业政策研究小组”组长,并跟台“国安局”制内间谍周胜裕(化名周德益)建立联系。施正屏先后30多次入境参加两岸研讨会议,并对活动资料、人员名单进行拍摄,对与会人员重要发言进行记录,并借参会之机结识大陆人士,返台后交给周胜裕。而周胜裕则会根据这些资料的重要性给施正屏付费,从几万到十几万不等。
▍ 20.脱口秀演员卡姆容留他人吸毒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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