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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江西南昌:买新房最高每套发6000元现金
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在9月26日发布了《推动房地产业稳增长促发展购房消费补助实施办法》,其中提到,2022年9月26日至2023年2月28日,给在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非住宅(不含二手房)的买受人发放购房现金。
具体来看,购买住宅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的,给予每套发放6000元现金;购买住宅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每套发放4000元现金;购买非住宅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给予每套发放6000元购房现金;购买非住宅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每套发放4000元购房现金,以上现金赠送兑付在缴清契税后。
在契税补贴方面,《办法》称,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凡在经开区购买商品住宅和非住宅(含二手房)且2025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按实际缴纳契税的50%对买受人予以补贴。以上契税实行先征后补,由区财政全额保障。
▍ 2.金华首次对二手房发放购房补贴
9月26日,据浙江省金华市建设局消息,经市政府同意,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需求,对2022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二手住房并办理网签的购房人按契税计税金额的1%给予补贴。
据了解,目前金华市区各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首套、二套已分别降至4.1%和4.9%。一手二手住宅购房补贴全覆盖为第一次。其中,住房公积金职工双方最高贷款额度首套、二套分别提高到80万元、50万元,为近年来最高;首套房贷和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分别为30%和40%,为近年来最低。金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提供的网签数据显示,9月1日至20日,全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成交量环比分别上升32.2%和14.1%。
▍ 3.洛阳商品房契税补贴新政
▍ 4.郑州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40%
▍ 5.浙江临海:购房最高补贴房价的1%
9月20日,浙江省临海市发布《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涉及购房补贴、估计贷款额度等12条措施。
《意见》显示,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将视试行期间实施情况进行调整或废止,其中涉及公积金的政策暂定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发购房补贴,最高为计税总价的1%《意见》显示,临海市将发放购房补贴。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1%和0.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0.5%和0.3%给予购房补贴。
▍ 6.河南汝南县:鼓励棚改旧改货币化安置
9月2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发布《汝南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措施内容包括稳定市场预期:降土拍保证金,提高货币安置比例《措施》文件显示,汝南县将优化用地供应结构。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至出让总起始价的20%,并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措施》显示,汝南县将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土地竞买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出让总起始价的20%;并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的首付款,余款要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缴清。汝南县将提高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比例。新审批的棚改和旧城改造项目,鼓励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闲置富余安置房、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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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辽宁东港:买商品住房最高补贴全额契税
9月22日消息,东港市发布《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港市2022年商品住房购房优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凡在2022年9月23日—2022年10月10日期间,在东港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向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发放契税补贴,但购房人须办理《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证明》方可享受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措施为,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享受所购商品住房缴纳契税总额的100%货币补贴;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含90)—144平方米的,享受所购商品住房缴纳契税总额的80%货币补贴;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含144)平方米以上的,享受所购商品住房缴纳契税总额的60%货币补贴。对于购买非首套商品住房的购房者,《通知》显示,无论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多少,均享受所购商品住房缴纳契税总额的50%货币补贴。
▍ 8.浙江绍兴:用征收款买房,优先发放公积金
9月22日获悉,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房屋征收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显示,缴存职工用征收补偿款(或房票)购买自住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且放款不纳入轮候,优先予以发放。同时,缴存职工用征收补偿款(或房票)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共同购房人)与申请的贷款额度之和不超过所购住房的房屋总价。此外,缴存职工家庭唯一自住住房被征收的,未购房期间可凭拆迁征收协议等相关证明以无房租赁理由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租。提取限额按现无房租赁政策执行。
▍ 9.广西南宁:三孩家庭最高可贷100万元
9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代拟稿)》意见的通知,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代拟稿》,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万元。按照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今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自5月1日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这也意味着,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提升为9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提升为100万元。
▍ 10.湖北孝昌:购房契税全额补贴
9月22日,孝昌县发布《关于促进孝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户籍地限制,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规定,第一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孝昌县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他情形最高额度为40万元。首次首套自住住房可贷款额度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70%;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款额度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60%。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可以办理,办理了按月扣划还贷的,在保留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0元后,可按年扣划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
同时,支持居民购房消费。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达到商品住房备案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享受市民同等义务教育政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购买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契税100%补贴。
▍ 11.四川广元: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退休后5年
四川省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2年购房利好政策”,2022年9月21日起执行,于年底前结束。
在广元市城区范围内购房的,可享受财政补贴政策。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财政购房补贴,单套最高不超过1万元(不含限价商品房);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财政购房补贴,单套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不含限价商品房);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按总房款的1%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车库车位的,首个给予3000元/个的财政补贴,再次购买给予5000元/个的财政补贴。
广元市还将实施公积金购房支持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单职工贷款限额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双职工贷款限额由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人在广元市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为20%,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以公积金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依据,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贷款余额执行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放宽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对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偿还能力的贷款人,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5年(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 12.广东江门公积金新政:顶尖人才最高可贷300万元
▍ 13.四川资阳:“一人购房全家帮”
9月26日报道,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涉及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税降费等13条措施。
《措施》提出,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此外,资阳市实行公积金家庭代际间互助,即“一人购房,全家帮”。缴存职工在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缴存职工与父母或子女在资阳市行政区域内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职工占该共同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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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安徽黄山:前200名买新房最高奖励3万元
9月26日,黄山市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奖励的方案》。本次奖励涉及两个奖励方案,优先购房奖励和政策内生育购房奖励。
优先购房奖励方面,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200名在徽州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以合同签订及备案时间为准,不包含车库、杂物间等辅助性用房)且足额缴纳契税的,按照产权面积给予购房奖励。
产权面积3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不含),奖励0.5万元;产权面积6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不含),奖励1万元;产权面积9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不含),奖励2万元;产权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上,奖励3万元。
政策内生育购房奖励方面,享受此次购房奖励政策且在政策内生育两个及以上孩子的家庭,在区内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购买家庭第二套新建改善性住房的(不包含商业、车库、杂物间等非住宅),再给予每套1万元奖励。
▍ 15.杭州萧山:放松限购,补贴50%契税
9月28日晚间,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创新驱动转型、人才引领发展”专项行动的若干意见。
该《意见》自2022年9月28日起实施。已落户杭州的户籍家庭或在杭州工作且有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的非杭州户籍家庭,可在萧山区义桥、临浦、衙前、南阳、新塘、戴村、河上、浦阳、所前、进化、瓜沥、靖江、楼塔、益农、党湾等镇街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符合条件的杭州户籍家庭在萧山区上述镇街购买第二套住房不受落户满五年的限制。
另外,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购买萧山上述镇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购买本区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30%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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