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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3月20日
3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决定中央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毛泽东任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的主席,并兼任中央党校校长。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该决定规定,书记处“会期不固定,得随时由主席召集之,会议中所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这样,中共实现了权力的高度集中。
这次会议从组织上彻底完成了自遵义会议以来对王明“左”倾错误的纠正和毛泽东在全党领导地位的确立,对六届六中全会以后的中央书记处(毛泽东、张闻天、王明。康生、陈云)组成人员进行了大调整。
1945年9月4日
1945年9月4日,国共两党举行重庆谈判。
9月4日,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内时局的特点既存在着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的严重危险和局部内战的既成事实,又存在着实现和平的迫切需要和可能。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妄图独吞抗战胜利果实,维持大地主和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蒋介石妄图利用“和谈”,争取时间作好军事部署;同时,争取有利的舆论,混淆视听。蒋介石连续三次致电邀请毛泽东赴重庆“共同商讨国家大计”,中共中央决定和蒋介石在重庆进行谈判。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向全党通报了派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赴重庆同国民党进行谈判的决定。
8月28日,毛泽东在机场向新闻界发表了简短的谈话,指出目前最迫切的任务,是保证国内和平,实现民主政治,巩固国内团结,以期实现全国统一,建立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毛泽东亲自到重庆谈判,中国共产党争取和平、民主、团结的诚意受到全国人民的热烈欢迎和拥护。毛泽东到重庆后,蒋介石作出了以礼相待的姿态,由于国民党本来没有和谈的诚意,没作谈判的任何准备,谈判的程序、议案均由共产党方面首先提出,才使谈判筹备工作得以基本完成。
9月4日开始,国共两党谈判进入实质性阶段。
重庆谈判的举行和双十协定的签订,表明国民党方面承认了中共的地位,承认了各党派的会议,使中国共产党关于和平建设新中国的政治主张被全国人民所了解,从而推动了全国和平民主运动的发展。重庆谈判作为战后中国的重大政治事件,把国共两党的合作推进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战后中国的政治走向和政治格局,同时也为国共两党关系的发展留下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1947年4月18日
“国民政府”主要组成情况是:蒋介石任国民政府主席,孙科为副主席。张群为行政院院长、孙科为立法院院长、居正为司法院院长、戴传贤为考试院院长、于右任为监察院院长。
1949年1月21日
1月21日,南京中央社播发了蒋介石声明:“战事仍然未止,和平之目的不能达到......本人因故不能视事......决定身先引退,由副总统李宗仁代行总统职权。”
蒋介石下野是由国际国内环境造成的。去年底,东北、华北全境以及华中、华东的长江以北地区均为解放军夺取。于是美国大使司徒雷登表示“欲实现国共和议,非蒋介石去职不可”。1948年12月24日,拥兵50万的“华中剿总司令”白崇禧在武汉通电提出“国共双方立即会议上军事行动”和蒋介石下野等要求。紧接着李宗仁等又提出五项和议主张,把蒋下野作为第一项主张。豫、湘、鄂、桂4省也相继通电主和并要求蒋下野。除夕日,蒋邀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征询意见,除谷正纲等少数人外,其他委员一致认为蒋是和谈的主要障碍,应当去职。
从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到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这22年中,三次从最高位置上下野,辞归故里。
1949年4月13日
4月13日,国共两党代表在中南海举行正式会谈,共同磋商《国内和平协定》(草案)。
周恩来指出,和平协定草案中必须首先分清是非,说明发动内战的责任在南京国民党政府方面。“中共对一切战犯,不问任何人,只要能认清是非,幡然悔悟,出于真心实意,确有事实表现……准予取消战犯罪名,给予宽大待遇。”张治中等表示原则上接受草案。周恩来说,中共代表团尽可能吸收和采纳了南京政府代表团的许多意见。但是,对于国民党军队改编和人民解放军过江接收地方政权两点,我们决不能让步。并郑重宣布:“我们限定南京国民党政府在20日以前答复,如不接受,则20日我们一定打过江去。南京政府拒绝接受修正案,并反对解放军渡江。和平谈判宣告彻底破裂。
四面楚歌的蒋介石,表示愿和谈下野,意欲通过和平谈判使中共停止进攻,争取时间整顿兵马,卷土重来。“代总统”李宗仁也要求与中共谈判,希图谈出一个“划江而治”的局面,坐稳江南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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