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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9月16日
1932年9月16日,日军制造平顶山血案。日军在辽宁平顶山凶残屠杀3000多中国同胞。
平顶山位于辽宁省抚顺市南花园区西露天煤矿东部,距抚顺市约4公里,有居民400户、人口3000多。“九-一八”事变后,东北爱国民众纷纷自发地组织成立了各种抗日自卫军。9月16日上午,日本宪兵抚顺分遣队队长小川一郎和守备队中队长川上精一率领大批日本兵进袭平顶山实施报复。
日军首先控制了东、西两个大山头,包围了全镇,然后以照相为名,用刺刀将百姓和矿工逼赶到平顶山南面的洼地里。它的北面是铁丝障;西面为陡壁断崖;东面放着六个被红布蒙着的东西,大约午后1点多钟,突然,红布被揭开,露出了六挺机枪。一声令下,机枪疯狂地向人群扫射,顿时,鲜血四溅,血肉横飞,惨叫声、呼喊声连成一片。活着的人们拼命地往外冲,只有南面一个缺口,早有日军设防,冲出去的人幸存者甚少。一位妇女当刺刀刺进她的胸膛时,她身上带着刺刀坐了起来,双手攥住刺刀。刽子手一脚将她踢倒在地,拔出刺刀,她的十个手指头被割落在地。她瞪着愤怒的双眼,至死还紧紧盯住刽子手。平顶山3000多骨肉同胞倒在血泊里。同时,日本兵把平顶山居民的房子全部泼上汽油点着,整个平顶山被火吞没。
此次屠杀,平顶山3000余名无辜百姓横遭杀戮,其中三分之二是妇女、儿童,400多户人家几乎被杀绝,800多间民房被烧毁,整个平顶山只有二三十人死里逃生。
平顶山惨案是日本军队实施杀光、烧光、抢光“三光”政策的起点。首开法西斯军队用可造成大量杀戮的武器大规模集中屠杀平民而在当时不被追究罪责的先例,为以后的德、意、日法西斯暴行确立了“样板”。
1937年12月13日
12月13日 ,日本侵略军占领南京。南京,这座已经“无抵抗的都市”沉没于血海之中。南京这座历史名都陷入了历史上最黑暗的日子里。
在华中派遣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和第六师团长谷寿夫的指挥下,对中国军人和南京百姓进行长达6周的血腥大屠杀。据载,日军在南京集体屠杀28案,包括被集体枪杀与活埋的计19万余人;零散屠杀858案,仅被收埋的尸体就有15万多具。日军在6周内共屠杀南京市民和放下了武器的中国官兵30余万人。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审判日本战犯的决议书中指出,“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纵的野蛮人似地来污辱这个城市”,“实行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松井石根被判处绞刑。谷寿夫被引渡给中国政府,于1947年被处以死刑。这是日本帝国主义在侵华战争中犯下的一桩滔天罪行。
13日,约有十余万难民和被解除武装的中国士兵,被日军围逼到燕子矶江边的沙滩上,数十挺机枪疯狂扫射,顿时间,尸体蔽江,水为不流,至少有5万余人惨遭杀害。14日,日军在汉西门外又集体屠杀难民和非武装军警7000余人,江岸,尸体纵横,血流成河,汇向江流。15日夜,被日军俘虏的南京军民900余人,被押往上元门外鱼雷营江边,遭到集体屠杀,除9人侥幸逃生外,余者全部遇难。16日,日军在下关煤炭港、鼓楼四条巷一带屠杀我无辜同胞数万人。17日,日军在下关上元门屠杀我同胞3000余人、在三叉河杀害四五百人。18日,日军在下关草鞋峡将中国男女老幼同胞5.7万人集体残杀,“先用机枪扫射后、复用刺刀乱戮,最后浇以煤油,纵火焚烧,骸骨悉数投于江中”。在这前后,日军还在上新河一带残杀中国被俘军人及难民28730人。到处尸骸遍野,人血染地,南京成了一座血腥的人间地狱。
据不完全统计,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杀害的中国人竟达30万以上!这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暴行记录。
勿忘国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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