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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年2月11日
1889年2月11日,日本《明治宪法》颁布。《明治宪法》又称《大日本帝国宪法》。明治大皇于1889年2月11日公布,次年11月29日施行。共7章76条,主要内容为:
(1)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大皇统治之”,“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
(2)帝国议会分贵族院和众议院,贵族院由皇族、华族和敕选议员组成,众议院由公选议员组成。
(3)内阁由天皇任命的总理大臣和国务大臣组成,其对天皇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4)司法权以天皇名义由裁判所行使,裁制它非恢刑法之宣告或惩戒之处分不能免职。
(5)国民在法律允许之范围内,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有服兵役和纳税的义务。
该宪法的最大特点是:天皇拥有绝对权力,人权规定附有限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947年5月3日日本实行战后新宪法,《明治宪法》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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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大皇统治之”,“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
(2)帝国议会分贵族院和众议院,贵族院由皇族、华族和敕选议员组成,众议院由公选议员组成。
(3)内阁由天皇任命的总理大臣和国务大臣组成,其对天皇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4)司法权以天皇名义由裁判所行使,裁制它非恢刑法之宣告或惩戒之处分不能免职。
(5)国民在法律允许之范围内,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有服兵役和纳税的义务。
该宪法的最大特点是:天皇拥有绝对权力,人权规定附有限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947年5月3日日本实行战后新宪法,《明治宪法》被废除。
1889年7月14日
1889年7月14日,第二国际成立。第二国际亦称社会党国际,是各国社会主义政党和工人团体的国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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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在巴黎召开社会主义者代表大会,有22个国家393名代表出席,宣告第二国际诞生。第二国际是一个松散的联盟,成立11年之后,才设立执行机构即国际社会党执行局,总部设于布鲁塞尔。初期,在恩格斯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反对无政府主义的斗争,传播马克思主义,推动各国工人运动的发展,取得了重大成果。
1895年恩格斯逝世后,右倾机会主义思潮占据了第二国际的领导地位,篡改和攻击马克思主义,宣扬资产阶级改良主义,使第二国际蜕化变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除塞尔维亚和以列宁为代表的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其他各国社会党都支持本国资产价级政府,拥护帝国主义战争,使第二国际堕落成为社会沙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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