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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件盘点:1910到1920年经济历史大事件

导读

大事件盘点:1910到1920年经济历史大事件:袁世凯与五国银行团签订善后大借款;中国银行发布东三省大洋券布告;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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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事件

1913年4月26日

袁世凯与五国银行团签订善后大借款

袁世凯与五国银行团签订善后大借款
    1913年4月26日,袁世凯与五国银行团签订善后大借款
    4月26日夜至27日凌晨,袁世凯派国务总理赵秉钧、外交总长陆徵祥、财政总长周学熙为全权代表,在北京汇丰银行大楼与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作最后的谈判,签署了2500万英镑的《中国政府善后借款合同》。
    合同21款,另有7个附件,2个附表。规定:借款总额为2500万英镑,年息5厘,期限47年;债券9折出售,扣除6%的佣金,净收入2100万英镑。借款指定用途,扣除偿还到期的庚子赔款和各种外债、遣散各省军队、抵充政府行政费外,仅余760万英镑,而到期归还本息竟达6789万英镑。借款以中国盐税、海关税及直隶、山东、河南、江苏四省所指定的中央政府税项为担保。
    特别条件是:今后未经银行团允许,不得向他国借债;由外国人参加盐税征收,在审计处设华、洋稽核员,凡关于借款款项之领款单须有华、洋稽核员会同审核,签押后方可提款;中国政府在北京设立盐务署,由中国总办1员、洋人会办1员主管;各产盐区设稽核分所,设中国经理、洋人协理各一员,共同担负征收存储盐务收入之责任:人员的任免,由华洋总办、会办会同定夺;盐区之盐纳税后,须经华洋经理、协理会同签字后方可放行;盐务进款存于指定银行,非有总办、会办会同签字的凭证不得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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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3月16日

中国银行发布东三省大洋券布告

中国银行发布东三省大洋券布告
    1916年3月16日,中国银行东三省分行发布实行东三省大洋券布告。
    张作霖就此发布通令,要求全省军警商民一律使用大洋券,并以此作为各项收支的有价凭证。
    民国5年(1916年)张作霖刚升任奉天督军兼省长时,面临的是严重的财政金融危机。奉天财政除负外债一千万元之外,每年尚亏累二三百万元;纸币复杂,钱法紊乱,挤兑风潮迭起;外国银行进一步实行金融侵略,使奉天的财政乱上加乱,金融危机雪上加霜。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张作霖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其中包括通过东三省官银号发行货币。
    任何政权都必须通过货币政策来掌控经济命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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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6月6日

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开业

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开业
    1918年6月6日,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开业。
    6月6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开业,这是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
    早在1892年,西人设立了上海股份公所,1906年,又设立上海众业公所,从事证券、物品交易。但那只是外国人办的交易所。光绪末年,梁启超首倡组织交易所性质的股份公司,未获批准。其后,袁子庄等人再度奔走呼号,主张开办证券交易所。
    1916年,孙中山为筹措革命经费,联合虞洽卿等人呈请农商部,要求在上海开办交易所,北京政府却以证券、物品不能同时交易为借口,拒绝批准。后经多方努力,北京政府才最终应允国人自办证券交易所。
    开张的北京证券交易所由原交通系头领梁士诒创办,资本10万元,主要经营债券、股票,同时兼做外币生意。两年后,上海等地交易所陆续创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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