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标签   >  大事件盘点:2000到2010年中国政治历史大事件

大事件盘点:2000到2010年中国政治历史大事件

导读

大事件盘点:2000到2010年中国政治历史大事件:台湾当局举办所谓“和平公投”;曾荫权当选香港特首;中国和塞内加尔恢复外交关系;中国和格林纳达恢复外交关系

1

历史事件

2004年3月20日

台湾当局举办所谓“和平公投”

台湾当局举办所谓“和平公投”
    2004年3月20日,台湾当局执意举办所谓“和平公投”。
    3月20日陈水扁不顾海内外强烈反对而执意推动的所谓“3·20公投”于20日结束,因投票人数未达总投票权人数的一半,公投无效。
    3月20日,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就台湾当局举办公民投票发表声明。
    全文如下:3月20日,台湾当局执意举办所谓“和平公投”,试图挑衅两岸关系、分裂国家,公投结果无效。事实证明,这一非法行径不得人心。任何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企图都是注定要失败的。
详情...

2005年1月20日

中国和格林纳达恢复外交关系

中国和格林纳达恢复外交关系
    2005年1月20日,与中国断交15年的格林纳达同中国正式恢复外交关系。
    1月20日,与中国断交15年的加勒比海国家格林纳达同中国正式恢复外交关系。至此,中国已与166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格林纳达曾于1985年10月同中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由于它4年后与台湾当局建立所谓“外交关系”,中国外交部于1989年8月发表声明中止同格林纳达的外交关系。
详情...

2005年6月11日

曾荫权当选香港特首

曾荫权当选香港特首
    2005年6月11日,曾荫权当选香港特首。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8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1997年第一届行政长官由第一届的选举委员会选出,成员800人,中央政府任命。2002年第2届特首由同一选举委员会选出。2005年第2届特首补选已于2005年7月10日举行,选举委员会成员大致与原有的相同。有缺位的选举委员会委员由与立法会同一功能组别的选民(各界别合共160,000人)选出。
    根据《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每届任期是5年,每人只可以连任一次。如行政长官在任期完成之前因故离职,继任人应在6个月内产生。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解释基本法方式说明补选的行政长官只是完成前任馀下的任期。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二届(部份)行政长官是董建华。2005年3月12日,他在未完成第2任期的情况下以健康理由辞职。董建华辞职后,按照《基本法》规定,由当时任政务司司长的曾荫权署理行政长官职务。
详情...

2005年10月25日

中国和塞内加尔恢复外交关系

中国和塞内加尔恢复外交关系
        2005年10月25日,中国和塞内加尔恢复外交关系。 
       1971年12月7日中塞建交。1996年1月3日,塞政府宣布与台湾“复交”。9日,中国宣布中止同塞外交关系。2005年10月25日,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与塞外交国务部长谢赫·蒂迪亚内·加迪奥在北京签署复交公报,两国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
详情...


扫码关注

网友评论

没有登录 不能评论,请注册用户

1.事件薄网站遵循《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不干预新闻舆论及牟取不正当利益。 2.网站资讯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3.如果您认为本网站有帮助,请多多支持本站。

友情链接

汪汪宠物 |
事件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