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15年5月25日
1915年5月25日,袁世凯签订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二十一条”。
5月25日,中日双方在北京签定“中日条约”和“换文”,日方代表日置益,袁政府代表为陆徵祥。两个条约是关于山东和南满洲及东蒙古的,换文13件,内容是关于福建、汉冶萍及旅大租借期延长等问题。除第五号外,原“二十一条”的内容大都包括在内。
“二十一条”要求的提出,严重损害了中国国家主权,完全违背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激起了国内的反日浪潮与民族主义情绪。“二十一条”交涉时期的爱国反日运动,也成为了五四运动的预演。
详情...
5月25日,中日双方在北京签定“中日条约”和“换文”,日方代表日置益,袁政府代表为陆徵祥。两个条约是关于山东和南满洲及东蒙古的,换文13件,内容是关于福建、汉冶萍及旅大租借期延长等问题。除第五号外,原“二十一条”的内容大都包括在内。
“二十一条”要求的提出,严重损害了中国国家主权,完全违背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激起了国内的反日浪潮与民族主义情绪。“二十一条”交涉时期的爱国反日运动,也成为了五四运动的预演。
《中华民国史》:“二十一条”要求,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充分暴露出日本帝国主义把中国变为其独占殖民地的狰狞面目。
1915年6月7日
1915年6月7日,中俄蒙签订协约。
6月7日,中俄蒙协约在恰克图签订,中国失去了在外蒙的实际统治权。
根据1913年中俄声明文件及附件,关于中国及俄国在外蒙的利益,均应由中、俄、蒙三方酌定地点,委派代表接洽。因此于1914年9月8日三方在恰克图开议商谈。
自1914年9月8日至今签订成立,费时达9个月。正式开会48次,会晤谈判也不下40次,才告完结。会议之所以迁延费时,是因为中国与俄、蒙间存有严重歧见,如:蒙古声明并无独立事情、取消帝号及“共戴”年号、外蒙境内铁路、邮政、中国驻库伦大员及其佐理专员的卫队名额、外蒙古司法诉讼、蒙境税则等问题。由于双方立场差距过大,致使中国一度打算撤使停议,但中国政府深知中国无力以武力收复外蒙,且中日“二十一条”要求日益严重,不得不委曲求全,签订了《中俄蒙协约》,共22条。中国只保存了徒具虚名的宗主权。
详情...
6月7日,中俄蒙协约在恰克图签订,中国失去了在外蒙的实际统治权。
根据1913年中俄声明文件及附件,关于中国及俄国在外蒙的利益,均应由中、俄、蒙三方酌定地点,委派代表接洽。因此于1914年9月8日三方在恰克图开议商谈。
自1914年9月8日至今签订成立,费时达9个月。正式开会48次,会晤谈判也不下40次,才告完结。会议之所以迁延费时,是因为中国与俄、蒙间存有严重歧见,如:蒙古声明并无独立事情、取消帝号及“共戴”年号、外蒙境内铁路、邮政、中国驻库伦大员及其佐理专员的卫队名额、外蒙古司法诉讼、蒙境税则等问题。由于双方立场差距过大,致使中国一度打算撤使停议,但中国政府深知中国无力以武力收复外蒙,且中日“二十一条”要求日益严重,不得不委曲求全,签订了《中俄蒙协约》,共22条。中国只保存了徒具虚名的宗主权。
1919年4月16日
1919年4月16日,美国提出山东省由五国共管。
4月16日,五国会议讨论山东间题,中国代表未能参加。美国国务卿兰辛提出一个新方案,将德国在中国的权益先由巴黎和会暂时接管,山东开作商埠后,再归还中国。日本代表牧野起而抗议,认为山东问题中日政府已有协定,应由日本转交中国。兰辛方案未能通过。
17日,美国提议将山东问题由五强国处置,美方称:“中国问题与世界有关,美国原无单独处置之意,亦不能任他国独为处置。”五国外长会议将山东问题初步定为暂由五大国共管。日本仍表示反对。
北京政府复电陆徵祥,同意在山东必须交还中国的前提下,暂由五国共管。
此时,意大利提出的对阜姆的领土要求为各大国拒绝,意大利宣布退出巴黎和会。日本态度立即强硬起来,声称如不答应其要求,将随意大利之后退出和会。威尔逊力使和会免遭破产,决定牺牲中国,满足日本要求。美国人威尔逊不再是中国的靠山了。
详情...
4月16日,五国会议讨论山东间题,中国代表未能参加。美国国务卿兰辛提出一个新方案,将德国在中国的权益先由巴黎和会暂时接管,山东开作商埠后,再归还中国。日本代表牧野起而抗议,认为山东问题中日政府已有协定,应由日本转交中国。兰辛方案未能通过。
17日,美国提议将山东问题由五强国处置,美方称:“中国问题与世界有关,美国原无单独处置之意,亦不能任他国独为处置。”五国外长会议将山东问题初步定为暂由五大国共管。日本仍表示反对。
北京政府复电陆徵祥,同意在山东必须交还中国的前提下,暂由五国共管。
此时,意大利提出的对阜姆的领土要求为各大国拒绝,意大利宣布退出巴黎和会。日本态度立即强硬起来,声称如不答应其要求,将随意大利之后退出和会。威尔逊力使和会免遭破产,决定牺牲中国,满足日本要求。美国人威尔逊不再是中国的靠山了。
1919年4月30日
1919年4月30日,巴黎和会决定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给日本。
4月30日,五国会议对山东问题作出最后裁决,在对德和约中,将山东问题从中国问题中单列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问题。
山东问题共有三项条款,即第一五六条:德国将按照1898年3月6日与中国所订条约,及关于山东省之其他条件所获得之一切权利、所有权名义及特权,其中关于胶州领土、铁路、矿产及海底电线为尤要,放弃以与日本。
所有在青岛至济南铁路之德国权利,其中包含支路、连同无论何种附属财产、车站、工场、铁路设备及车辆、矿产、开矿所用之设备及材料,并一切附属之权利及特权,均为日本获得并继续为其所有。
自青岛至上海及自青岛至烟台之德国国有海底电线,连同一切附属之权利、特权及所有权,亦为日本获得,并继续为其所有,各项负担概行免除。
详情...
4月30日,五国会议对山东问题作出最后裁决,在对德和约中,将山东问题从中国问题中单列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问题。
山东问题共有三项条款,即第一五六条:德国将按照1898年3月6日与中国所订条约,及关于山东省之其他条件所获得之一切权利、所有权名义及特权,其中关于胶州领土、铁路、矿产及海底电线为尤要,放弃以与日本。
所有在青岛至济南铁路之德国权利,其中包含支路、连同无论何种附属财产、车站、工场、铁路设备及车辆、矿产、开矿所用之设备及材料,并一切附属之权利及特权,均为日本获得并继续为其所有。
自青岛至上海及自青岛至烟台之德国国有海底电线,连同一切附属之权利、特权及所有权,亦为日本获得,并继续为其所有,各项负担概行免除。
1919年6月28日
1919年6月28日,中国拒绝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
6月27日晚,在对德和约签字前的最后时刻,顾维钧拟定了最后一个妥协方案。方案提议在和约签字之前,由中国代表发表一个口头声明,声明签约之后,不得妨碍将来重新提议山东问题。
声明如下:“今日在签订对德媾和条约之前,中华民国全权代表因该约第一五六、一五七及一五八款竟使日本继承在山东之德国权利,不使中国恢复其领土主权,实不公道,兹特以其政府之名义声明:彼等之签字于条约,并不妨碍将来于适当之时机,提请重议山东问题。因对中国不公道之结果,将妨碍远东永久和平之利益也。”陆徵祥当即批准了这一声明。
6月28日,举行对德和约签字仪式。6月28日晨,驻法公使胡惟德将中国这一声明带至和会磋商,该会秘书长以函稿送还,仍完全拒绝。中国代表团随即“公同决定,不往签字”。
当日,陆徵祥、王正廷、顾维钧、魏宸组(施肇基早已离法)联名致电政府,报告拒约情况,指出:“此事我国节节退让。最初主张注入约内,不允;改附约后,又不允;改在约外,又不允;改为仅用声明,不用保留字样,又不允;不得已,改为临时分函声明不能因签字而有妨将来之提请重议云云。岂知今午时完全被拒。......大会专横至此,竟不稍顾我国家纤微体面,曷胜愤慨!弱国交涉,始争终让,几成惯例。此次若再隐忍签字,我国前途将更无外交之可言。......不得已,当时不往签字。”
详情...
6月27日晚,在对德和约签字前的最后时刻,顾维钧拟定了最后一个妥协方案。方案提议在和约签字之前,由中国代表发表一个口头声明,声明签约之后,不得妨碍将来重新提议山东问题。
声明如下:“今日在签订对德媾和条约之前,中华民国全权代表因该约第一五六、一五七及一五八款竟使日本继承在山东之德国权利,不使中国恢复其领土主权,实不公道,兹特以其政府之名义声明:彼等之签字于条约,并不妨碍将来于适当之时机,提请重议山东问题。因对中国不公道之结果,将妨碍远东永久和平之利益也。”陆徵祥当即批准了这一声明。
6月28日,举行对德和约签字仪式。6月28日晨,驻法公使胡惟德将中国这一声明带至和会磋商,该会秘书长以函稿送还,仍完全拒绝。中国代表团随即“公同决定,不往签字”。
当日,陆徵祥、王正廷、顾维钧、魏宸组(施肇基早已离法)联名致电政府,报告拒约情况,指出:“此事我国节节退让。最初主张注入约内,不允;改附约后,又不允;改在约外,又不允;改为仅用声明,不用保留字样,又不允;不得已,改为临时分函声明不能因签字而有妨将来之提请重议云云。岂知今午时完全被拒。......大会专横至此,竟不稍顾我国家纤微体面,曷胜愤慨!弱国交涉,始争终让,几成惯例。此次若再隐忍签字,我国前途将更无外交之可言。......不得已,当时不往签字。”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