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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临沂暴走团现叉车“护航” 队员穿戴反光条暴走

导读

13日晚,同属山鹰户外协会的另外一支暴走团,全员佩戴反光条在街头暴走,同时,队尾跟随一辆叉车“护卫”。

        本月8日早晨,山东临沂山鹰户外协会一暴走团在马路上暴走时,部分队员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导致一死两伤,引起多方关注。13日晚,同属山鹰户外协会的另外一支暴走团,全员佩戴反光条在街头暴走,同时,队尾跟随一辆叉车“护卫”。该暴走团队长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本人是做叉车出租生意的,事发当晚他儿子结束工作后开叉车返回,刚好遇到暴走团在活动,于是便有队员让叉车行到队尾,“护航”行为并非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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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中午,一段视频在网络上热传,80多名佩戴反光条的暴走团队员在道路上暴走,他们跟随着节奏感强烈的音乐,迈着统一的步伐快速行进,部分跟不上的队员则小跑前行,其中一些人手中还拿着荧光棒挥舞。从视频中可以看到,队员暴走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暴走团行进的位置在道路的机动车道上,部分队员还踩踏到了道路中间的白色实线,而在道路上,不时会有汽车或者电动车驶过。

  视频显示,路边的人行道上搭建着不少临建,除去行道树占掉的距离,供行人通行的宽度在1米左右,而暴走团每一个横排的人数为3人至4人,想在人行道上进行暴走显然无法实现。

  暴走团队首有队员打着旗帜,而在队尾,则跟随着一辆叉车,叉车距离队尾队员只有4米左右,叉车上也悬挂着暴走队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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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叉车由一名穿着红色衣服的年轻男子驾驶,叉车的尾部并没有悬挂任何牌照。

  “叉车本身的灯光、制动、车速等方面的标准都是不符合机动车上路标准的,因此叉车是不能领取机动车辆牌照,也不能上路行驶的。”临沂交警支队的民警告诉北青报记者,“现在还不确定具体的路段,如果是公共道路我们就需要进行处理。” 

偶然行为

  北青报记者从视频中看到,暴走团队伍的队旗上写着“山鹰户外红埠寺徒步队”的字样,而本月8日被出租车撞倒的徒步队队员也来自临沂的“山鹰户外”。

  14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了临沂山鹰户外协会的许贵林会长,他表示,视频中出现的这支徒步队是山鹰户外的第32队,“我们有很多的‘支队’,他们按照地域分布,各自组织活动,有的是白天暴走,有的则在晚上。这个队的活动时间在晚上,8日出事故以后,就要求所有队员都戴上反光条了。”

  北青报记者从山鹰户外协会队员那里了解到,32队每天都会坚持暴走,已经有一年左右的时间了,每次暴走的人数在100人左右,年龄分布也很广泛,从20多岁到60多岁都有,活动地点位于临沂临西九路与水田路附近,每晚的集合时间是7点半。

  随后,北青报记者联系了山鹰户外第32队的队长刘军海,他表示自己平时是做叉车出租生意的,“13日晚上我们暴走团在活动,我儿子开叉车准备回家时刚好路过,我们队的队员就让他把车开到队尾,并插上了我们队伍的旗子,这样感觉比较有气势。”

  刘军海表示,用叉车给暴走团“护航”并不是常态化的,13日晚上也是第一次,只是一次偶然的行为,以后应该不会再这么做了。而对于暴走在机动车道上的行为,刘军海并没有多说,只是表示这条路平时车辆很少,而且“一直就是在这里走的”。 

对话

  山鹰协会会长许贵林:会频繁提醒安全问题

  北青报:您为什么想到成立暴走协会?

  许贵林:我自己参加暴走活动已经有快10年了。山鹰协会是2009年成立的,最早都是一帮喜欢徒步的人自发组建的。

  北青报:活动现在有多少人参加?

  许贵林:我们现在在临沂有50多支队伍,人数一万多人。来参加的人以40到50岁的居多,他们想要有一个好的身体,而暴走队可以给他们提供这样的锻炼平台。

  北青报:有队员被撞以后,有没有什么改进措施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

  许贵林:虽然下面的暴走团都是打着山鹰协会的旗子,但活动都是他们自发组织的,我们会在论坛或者交流群里说注意事项,包括不要乱收费、暴走时要注意安全等,但是因为人数众多,可供徒步的区域又有限,所以管理起来很困难。以后我们会更频繁地提醒各个支队在暴走时注意安全和场地的选择。

违法

        对于7月8日发生的事故,临沂交警支队的回应,已指出暴走团的违法行为:健跑队行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三十六和六十一条规定,即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现在看来,即便在事故发生之后,临沂暴走团仍然选择在非机动车道上暴走,他们近乎偏执地认为,身上贴上反光条在非机动车道上暴走,打着“徒步健身是公益活动”的名义暴走,队尾跟随一辆叉车进行“护卫”暴走,就是理所当然的,就是合理合法的,就可以无所畏惧……

  事故发生后,涉事暴走团成员、山鹰运动协会秘书长田小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社会上整体对老年人不够宽容,之前发生的一些事情也强化了这种印象……我们与社会上的人都是一样的,不能只是因为年龄就被贴上标签。”现在的问题是,不是社会对老年人不够宽容,也不是公众对暴走团不够宽容——我们对任何年龄段的任何群体知法违法,还自以为是、我行我素,都很难宽容。

  据知情者反映:“暴走团”占地盘扰民比广场舞厉害多了。在临沂市最大的广场,八一路下穿以东的东区夜夜被“暴走团”霸占,暴走人士还会背着一个超高分贝的大喇叭放歌。有些“暴走团”更是毫无交通安全意识,占用机动车道暴走是常有的事情,任你怎么按喇叭都没用,甚至有时候会在机动车道逆行而且还是在单行线逆行。如此这般,难免遭来公愤。

  面对再次不顾一切仍选择上路的暴走团,评判、指责、谩骂和攻击等,显然不足以解决问题,更会加剧暴走团老人的被歧视感。上个月有媒体报道,青岛两个老年暴走团频繁违规和扰民后,经交警部门协调,暴走团可以进入附近学校进行锻炼。当暴走团在各地“崛起”、人数和规模越来越大时,必要的规范管理就亟待加强,这样的引导思路,值得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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