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浙江省临海市发布《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涉及购房补贴、估计贷款额度等12条措施。
《意见》显示,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将视试行期间实施情况进行调整或废止,其中涉及公积金的政策暂定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发购房补贴,最高为计税总价的1%《意见》显示,临海市将发放购房补贴。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1%和0.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0.5%和0.3%给予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