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20日下午,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郭春牛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郭春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情回顾:2019年2月,安徽工程大学33岁的教师郭春牛与该校19岁学生涵涵结识,同年4月初,两人相恋。在一起的两个多月,涵涵一提分手,郭某牛就会对她进行威胁:“你分手,我就不让你拿到毕业证,考试肯定让你挂科。”6月29日,涵涵因遭到郭某牛殴打报警,在派出所,两人签署民事调解书,和平分手。但是,此后郭某牛依然不断骚扰和威胁涵涵。2019年9月19日下午,郭春牛持匕首向涵涵颈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连刺数十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