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撞交警和行人被撞身亡
荆门
2019年1月7日
摘要:近日,京山市“4.30”驾车撞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事件经过:2018 年4月30日中午,被告人唐某与其前妻发生争吵后,独自一人驾驶小汽车在城区绕行。当日20时许,唐某开车行至其前妻经营的水果超市附近时,打开双闪灯、 长按喇叭,高速来回往返穿行。至21时许,唐某驾车高速撞向城中路与文峰西路交叉路口东南角的人群,导致行人秦某某当场死亡,民警刘贵斌被撞后抢救无效死 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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