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五人奸淫未满14周岁女孩”案宣判

 衡阳    2020年8月29日  
        导读:2019年11月,有网友反映“未满12周岁女儿被两名公职人员在内的多名男子强奸”。近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子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文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对其他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判处十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事件回顾:据查,2019年10月3日晚23时许,周某华到祁东县公安局玉合派出所报警称:其孙女周某婕于2019年9月29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回,希望派出所民警能够帮忙找回。经调查发现,周某婕离家后,跟随张某怡在周某云和陈某升的KTV做陪唱服务,并在周某云、陈某升和周某名的介绍下,先后与刘某翔、邹某、王某、蒋某兵等人发生性关系。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涉案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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