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暂停“满三年”方可交易规定

 三明    2022年5月11日  
        5月11日,福建省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5月9日发布关于调整《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宣布暂停执行商品住房“满三年”方可交易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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