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首例征婚

 国内    1981年1月8日  
    1981年1月8日,新中国首例征婚。
    中国媒体上的第一则征婚广告刊登在1902年6月26日的《大公报》上,内容如下:“今有南清志士某君,北来游学。此君尚未娶妇,意欲访求天下有志女子,聘定为室。其主义如下:一要天足;二要通晓中西学术门径;三聘娶仪节悉照文明通例,尽除中国旧有之陋俗。如能合以上诸格及自愿出嫁,又有完全自主权者,勿论满汉新旧,贫富贵贱,长幼妍媸,均可。请即邮寄亲笔复函,若在外埠能附寄大箸或玉照,更妙。信面写AAA,托天津《大公报》馆或青年会两处代收。”
    1981年1月8日,《市场报》上刊登了新中国的第一则征婚启事:“求婚人丁乃钧,男,未婚,四十岁,身高1米7。曾被错划为右派,已纠正。现在四川江津地区教师进修学院任数学教师,月薪四十三元五角。请应求者来函联系和附一张近影。”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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