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通令封禁抗影片

 国内    1932年6月9日  
    1932年6月9日,国民党通令封禁抗日影片。
    1932年6月,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对上海各影片公司发出了禁拍抗日影片的“通令”,宣称:“以后关于战争及含有革命性之影片,均在禁摄之列。”又说:“当此战事结束之际,政府正谋对外和平,且停战协定,业经签定,不日将开圆桌会议,国际间充满和平空气,如一旦发现此项挑拨刺激之影片,将影响和平进行,大背政府初衷。”早已被上海租界工部局禁止在租界地区各电影院放映的《上海战史》、《上海之战》、《上海抗日血战史》等抗日新闻片和纪录片,也被禁止在上海租界以外地区的影院上映;故事片《东北二女子》公映不久也被禁映,直至经电影检查当局多次检查,大加剪删后,才准予再次上映。有些影片,从内容到片名,都被改动。如《战地历险记》里的“日军”被改成了“匪军”;《东北义勇军抗日血战史》因片名有“抗日”两字,也被改成为《东北义勇军血战史》。而反映抗日的电影剧本,更被扼杀。蔡楚生继《共赴国难》后创作的以抗日战争为背景的电影剧本《血溅红颜》,即被当局以内容“激烈”为借口禁止拍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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